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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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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4-24 16:43:02 字号: | |

、当人享有些诉权利?

1、委代理人进行诉讼;

2、请回

3、进辩论;

4、提上诉;

5、在讼中原告可申请被告行政执行;

6原告有增加或更诉请求的权利。被有变撤销己所出的行政的权,但无权起反

7、可证人、鉴定人和验人发问;

8、可阅庭审材料;

9、申人民法院采取证或财保全措的权

、当人承担些诉义务?

1当事人在讼过程中守诉讼从法庭 的指挥尊重方当事权利实施碍诉讼 为。

2、人应自觉履行发法律力的判书、定书调解书。

三、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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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1. 行政诉讼被告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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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5、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6、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五、级别管有哪规定? 

中级人法院辖下列一审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上地方民政所作行政行提起讼的案

(二)关处的案件;

(三)辖区重大、杂的件;

(四)他法规定由级人法院管的案

、案管辖还哪些定?

1、行案件由最初作出行为的政机所在地人民院管经复议的案件以由复议关所地人民院管

2、对制人身自由的行强制施不服起的讼,由被告在地者原告在地民法院辖。

3、因动产提起的行政讼,不动产在地民法 院管辖。

4、两以上人民法院都管辖的案件原告以选 择其中个人法院提原告向个以有管辖 人民法提起讼的最先案的人辖。

、受范围有些?

人民法受理民、法或者他组织起的列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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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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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于人民院受范围有些规

1、国、外交等国家行

2、行、规章或者政机规定、布的有普 遍约束的决、命令;

3、行机关行政人员的惩、免等决定;

4、法规定由行政机关终裁政行

5、公、国家安全等机依照事诉讼的明授权 实施的为;

6、调行为以及法律规的仲行为;

7、不有强制力的行政导行

8、驳当事人对行政行提起诉的重处理为;

9、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10、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
11、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但行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者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除外;
12、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
13、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

14、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提诉讼的定条有哪些?

1、原告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2、有确的被告

3、有体的诉讼请求和实根

4、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和受人民法管辖。

十、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ag贵宾会的联系方式;
2、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
3、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4、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由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应当在起诉状中写明或者在口头起诉时向人民法院说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并提交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代理权限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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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如何处理当事的起诉?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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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起期限有规定?

1、公、法人或者其他织直向人民院提诉讼的当自知道或者应知道出行政为之起六个 提出。律另规定的外。

2、公、法人或者其他织不复议决的,以在 收到复决定之日起五日向人民院提诉讼复议机关逾不作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期满日起十日内向人法院起诉讼法律有规定除外。

3、公、法人或者其他织申行政机履行护其人身权财产等合法益的定职责行政关在接申请之日两个内不履或者他组织以向人民院提诉讼规对行机关行职责期限另有定的从其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在紧情况下求行机关履 行保护人身财产等合权益的定职行政 不履行,提诉讼不前款定期限限制。

4、公、法人或者其他织因可抗力者其不属于其自的原耽误起期限误的时间不计算起诉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因前规定以的其特殊情 况耽误诉期碍消后十日申请延 限,是准许人民法决定。

5、行机关作出具体行行为,未告公民法人或者其组织权或者诉期期限公民人或者其组织道或者当知诉权或起诉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知道具体行行为容之日最长不得。复议决未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诉权者法定起诉期的,用前款定。

6、公、法人或者其他织不道行政关作的具体行政为内起诉期限从知道者应知道该体行政行内容日起计因不动产提诉讼案件自政行为作之日超过二他案件行政为作出日起超过年提诉讼的人民院不予理。

、哪方当事承担证责任?

1、在政诉讼中,被告其作政行承担举证责被告应在收起诉状本之15提交辩状,并提供行政行时的被告不提供者无正当由逾提供的应当定该行政为没有证据、依的。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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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下列事项承担证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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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或者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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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起诉符合法定件,被告认原告诉超过起诉限的外;

3)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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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他应当由原告承举证任的事

出上诉期限多少日?

当事人服人法院第审判权在判决书送达 之日起十五上一级民法提起上

当事人服人法院第审裁权在裁定书送达 之日起上一级民法提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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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十五、法院上诉件如何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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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案件理期如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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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责任编辑:徐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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